党建引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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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构建日常监督常态化标准化新格局
发布时间:2020-04-30 作者:衡胜兰 来源:监察室 分享到:
——集团公司纪委印发《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》
近年来,集团公司始终把日常监督、警示教育作为推动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抓手,日前,为积极构建日常监督常态化标准化新格局,推动集团公司制度体系建设,促进公司党员干部心怀戒惧、行有所止,集团纪委印发了《陕西路桥集团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为集团公司纪检系统做实做细、高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提供了指南。
《办法》从制定的目的和依据、指导思想、职责定位、监督方式、工作机制、配合措施、工作要求,构建“4+1”大纪检工作格局等8个角度进行系统阐释。指出日常监督工作必须突出政治监督本质属性,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,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,用好纪法“两把尺子”,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,坚持问题导向,抓早抓小,以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为目的,强化落实监督职责,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。
在日常监督的范围和对象上,《办法》要求日常监督要以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集团管理聘任的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,聚焦“关键少数”和重要岗位做到监察对象全覆盖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集团纪委的职能定位和6个方面的主要职责。集团纪委行使对本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,除履行“监督、执纪、问责”职责外,还要承担起: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、强化制度落实监督、管控主营业务各个环节和流程、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。通过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把党的政策策略体现在工作实践中,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职责,落实选人用人民主集中制监督职责、巡视巡察职责,落实干部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监督检查职责,落实干部违纪违法调查报告职责,做出问责决定或提出问责建议的职责。
在监督方式上,《办法》规定:要综合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、专项督察、调查研究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监督、驻点监督、问题线索处置、廉政档案建立、政治生态研判、工作约谈、谈话函询、参加民主生活会、组织述责述廉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、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、巡视整改督查督办等16种监督方式。结合4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即重要情况报告制度、与集团党委协调机制、工作信息沟通机制、重要事项督办机制,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、近距离、可视化。
针对发现的问题,《办法》要求统筹考虑性质情节、后果影响、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,综合运用“四种形态”进行处置,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,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坚决移送检察机关。
《办法》提出构建“4+1”大纪检工作格局,由集团机关党委,集团办公室、企业发展部、审计部、监察室分工协作,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,支持配合集团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日常监督工作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经营管理环境提供保障。